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按照学院工作流程,我校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将于2018年11月下旬开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控制规模,确保网络高等学历教育的教学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现将我校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生宣传工作
各校外学习中心要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远程教育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负责地开展2019年春季招生工作。招生过程中,须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我校网络教育高起专和专升本学制均为两年半。最长年限以学籍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2.不招收在校生(包含技校等非学历全日制住校生)。学习中心核实毕业证原件或毕业证明,复印件提交学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招生宣传工作,各校外学习中心须使用学院统一的招生宣传口径,实事求是的向考生传达招生政策要求(包括入学资格、修业年限、统考、学历文凭、学位授予、学籍电子注册等)、介绍网络教育特点和规律。不经学院审核批准,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材料和新媒体方式发布宣传资料信息。
4.关于新生前置学历:2019年春季新生入学的前置学历的毕业时间必须为2019年3月1日之前,否则无法获得学籍。
5.再重申三点:
(1)学习中心不得跨地区进行宣传和组织生源;考生必须是可招生地域制发的身份证,外地身份考生必须提供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
(2)不得擅自与其它代理机构合作组织生源;不得虚假宣传;杜绝组织作弊、替考行为;不得给考生许诺教育部、学校和学院不准许的任何条件。
(3)各学习中心公布的学费收费标准必须与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一致,且须通过网银缴费。
凡因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以上三条之一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其当季招生并进行整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作办学协议并追责。
二、关于招生专业和层次
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设14个本科专业,13个专科专业招生。本科为专升本层次,专科为高起专层次。具体专业详见附件1。
三、关于招生计划
请各学习中心调研分析本地区生源及专业需求分布情况,根据学习中心的教学、学习支持服务和管理能力提出切实可行的招生计划,认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招生计划申报表》(见附件1),加盖学习中心印章,于2018年11月25日前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学院招生办,传真号:029-88202511,邮箱地址:wjyzs@xidian.edu.cn 。要求每个中心专科计划数不得多于本科计划数。学院批复招生计划会依据学习中心提供的各种条件(指导教师信息以平台中提供的为准)来定,每个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计划数进行报名。招生计划申请追加的,必须是同一个企事业单位的考生,并提供相应的场地租赁或购买合同、辅导教师信息以及用工合同,经学院考察审核后再研究追加事项。
四、关于报名资格审核
1.必须提供学生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联系不上本人的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每个学生的联系电话必须唯一。
2.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学生本人负完全责任。对于没有通过电子注册的学生,必须在入学后一个学期内完成学信网的学历认证,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学院平台将撤销其注册记录。希望各中心予以重视。
五、关于招生流程安排
教育部规定,网络教育学生信息将以新生注册信息为基准,统考库信息和学籍库信息都将取自于新生注册库。报名程序仍将分两步完成,为了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习中心必须遵照执行。
第一步:报名考生须认真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务必填写“毕业学校”(与证书一致,不能简写)、“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并在学历真实性保证书栏签名。此表由学习中心留存待查。
第二步:学习中心将考生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招生报名登记表》中填报的信息输入招生管理系统(如果本中心的报名总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无法再录入),录入后学生可在“新生入学在线考试”功能下对本人信息进行核对,核对后方可参加入学考试机考,考生不进行核对的将不予以录取。打印报名表交考生校对,请考生务必认真校对每一项信息,校对完后签名确认信息正确。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毕业证书复印件(A4纸)、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等一并附在签名打印表后,纸质材料由学习中心保存至学生毕业。以上材料中的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后,每个学生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报名编号+姓名来命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学院招生办公室,以便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将不予录取。
特别强调,根据网招委的要求,学生的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和照片)必须使用学院规定的身份证识别器来采集,统考时使用的照片也必须和身份证上的一致,照片必须是.jpg格式的。核心数据不能手工录入,所以各学习中心务必提前准备身份证识别器(境外人士报名信息联系招生办公室老师进行录入)。
为方便学院和学习中心开展学习支持服务工作,要求必须将学生联系电话录入到平台中且唯一,以利于学院直接面对学生的服务,否则将不予录取。
六、关于学费
2019年春季开始,部分学习中心的学费标准将予以上调;学费调整幅度要求在陕西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范围之内。
1.全国最低学费标准不得低于70元/学分;
2. 每个省设有最低标准,各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上调;
3.每个学习中心最终标准以学费标准文件为准;
4.2019年3月25日前必须完成缴费注册工作,缴费并注册了的学生予以上报,未注册的学生将不再上报学籍。
七、关于招生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9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录取相关工作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11月30日前做好招生安排及计划分配工作;
2019年3月9日前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及入学考试工作;
2019年3月21日前分批次公布录取结果,各校外学习中心可分批次打印电子版录取通知书,并及时发放给学生。
2019年3月25日前新生网银缴费,学习中心在平台中完成新生注册,新生开学;
2019年3月30日前新生信息上报教育部,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随时和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29-88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