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信网继续教育学生数据信息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现就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学信网)信息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补录对象
学籍在校的全体继续教育非在职学生。
二、补录内容
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信息项详见附件excel模板。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各学习中心需要求全体继续教育非在职生于2月28日前向负责老师提供父母或监护人信息,由各学习中心汇总后,于3月1日前将电子版excel表格发至学籍老师邮箱。
做好继续教育学生数据补录工作是国家民生工程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学习中心务必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相关工作,确保数据报送质量和时效。在信息采集过程中,要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注意学生个人隐私维护,把握学生自愿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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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