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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招生及考务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5/07/26 00:00:00作者:

各学习中心: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教育招生及考务工作的规范管理,确保网络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学院对浙江、上海、江苏、山东、河北、湖南、江西、陕西等省份的部分站点进行了调研。经学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对招生及考务工作相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学习中心只能在本地市进行招生,不得跨区域进行招生。

二、严禁各学习中心点外设点,严禁擅自与其他代理机构合作组织生源,更不允许下放学生管理权。

三、学习中心应对所招学生信息全面进行核对,积极为学生做好支持服务工作。

四、学习中心不得向学生乱承诺,不得向考生答应或许诺教育部、学校和学院不准许的各种条件。凡在招生过程中出现违规、虚假承诺、误导或不实之处等严重问题的学习中心,学院将严肃处理,直至终止合作办学协议。

五、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学院将不断加强招生信息的审核和回访机制,请学习中心在平台中如实填写学生本人的联系方式,学院会逐一电话回访,对不按规定所招生源将一律不予录取。

六、各学习中心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借各类名义多收学费,不得收取规定外的其他费用。

七、学院正在研究推进网银收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2015年秋季开始,各学习中心只能在所在区域设置一个考点。如确因学生规模大,所在区域需要设置多个考点的必须要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考察审批通过后方可增设考点,各考点的考务工作必须由学习中心组织。需要设置多个考点的中心,请于8月10日前将需设的考点信息、每个考点的学生信息上报至学院教务办公室。

九、学习中心必须做好考风考纪教育工作,杜绝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

希望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要求加强招生和考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银娱优越会717js

2015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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