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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二)

时间:2019/07/15 09:29:01 作者: 点击数:

 

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34)、《关于加强普通高校网络教育招生宣传工作行业自律的通知》(协作组函【20183)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历继续教育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19年秋季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五不得”原则

1.不得虚假招生宣传。各学习中心须实事求是地向考生传达招生政策;招生简章由学院统一印制、发放,校外学习中心若印发招生宣传材料和以新媒体方式发布招生信息,内容及链接地址须报学院审批,并在当地教育机构报备。

2.不得跨省区组织招生。考生必须是可招生地域制发的身份证,外地身份考生必须提供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等。

3.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各中心要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实行招生人员备案制度;禁止点外设点,转移招生职责和权利。

4.入学考试不得作弊。入学考试要求严格遵守学院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

5.不得违规收费。各学习中心公布的学费收费标准必须与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一致,不得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名义捆绑收取其他费用。

凡在招生过程中违背以上原则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其当季招生并进行整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作办学协议并追责。


二、认真审核报名资格,零误差采集报名信息

1.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的设置:新建学习中心首次招生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原有学习中心招生计划则由学院根据学习中心前三批次招生平均数及学习中心申请设定;招生工作开始一月后依据学习中心招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计划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的中心请提供充分依据。

2.2019年秋季报名采取预报名制度。预报名计划按本专科6:4设定,预报名本专科不分先后;转正式报名系统时严格按本专科6:4比例导入。

3.报考生本人自愿报名,持居民身份证到学习中心采集核心数据,与已备案招生人员合影并上传报名系统。

4.请将采集完整的报名表打印后交考生校对、确认签字,报名表纸版留存、扫描版上传至报名系统。

5.考生按要求准备各项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原件扫描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纸质材料由学习中心保存至考生毕业。考生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6.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入学过程接收测试验证码及提醒短信、培养过程全程均需联系方式真实有效,考生联系方式雷同也将无法进行新生电子注册。

7.由各学习中心负责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信息资料。学习中心审核合格且入学测试合格后即进入录取环节。因报考资格、信息资料错误导致的无法注册问题,由学习中心负全责。

学生报考资料不齐全、报考资格模糊不清、前置学历信息与报考证件不符学生,中心应坚决不予报名及测试。


三、严肃考风考纪,合理安排入学测试

1.入学测试采用机考或卷考(新建站点)。请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组织入学测试机考,机考过程中进行随机抓拍,抓拍不清晰则考试成绩作废;

2.机考测试时间:即日起至2019915日;

3.机考测试地点:学习中心网络机房。


四、注意时间节点,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1.招生时间节点:

即日起开始正式报名,2019910日前完成招生报名工作;

201992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入学测试、录取、新生网银缴费、新生注册工作;

2019930日前完成新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2.秋季招生首先进行本科层次的录取工作,专科层次的录取参照本科录取缴费数,按本6:专4比例进行录取。

3.学院在录取缴费后一个月内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则取消录取、已上报电子注册考生取消学籍,并按规定扣除相应比例学费。

 

招生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29-8820251188204137 

电子邮箱:wjyzs@xidian.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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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月15